25日,福州市旅游局官方微博称“最讨厌记者,挑黄黑腐这种容易红的新闻,沽名钓誉”,引发网友强烈不满,部分媒体从业者在转发的同时,要求福州市旅游局道歉。而福州市旅游局宣称,该评论“并非福州市旅游局官方意见”。
堂堂官方微博,评论公共事件的时候不但没有理性,而且还以充满情绪化的诅咒和侮辱词语“出口成脏”,实在让人难以理解。
面对网友的不满和道歉的要求,该官方微博表示以上评论“非官方意见”。言外之意,这是某个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,和集体无关。但是面对官微骂人的既定事实,岂是一句“非官方意见”所能解释的?
首先,既然是“非官方意见”,为什么是由官方微博发布出来的?如果官方微博不能代表官方意见,那么之前或者是今后由官方微博发布的所有信息,包括有关政策规定,市政信息,市民是不是都可以当成是“逗你玩”了?
其次,即便我们相信这样的官方微博,更可能是该局的某个拥有微博管理权限的人擅自发布的,但即使如此,旅游局也并非一点责任没有,至少也说明了该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混乱和无序,这同样值得好好反思与总结。
而在笔者看来,不管这个骂人的官微言论是“官方意见”还是“非官方意见”,它所反映出来的非理性的反感和仇视才是比“骂人”本身更值得思考和警惕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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